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20-04-20 09:25

(2019年5月23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5月19日至2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海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7个县,同时在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19个县中,随机抽取3个县(万宁县、文昌市、定安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4个小组对7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79所(个),其中小学35所,初中11所,一贯制学校11所,完全中学5所,教学点12个,特教学校5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51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海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列出今年申报的7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海南省7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26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32-0.643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28-0.477之间(详见表2)。

  表2 海南省2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海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40项指标,总分为100分。核查结果:各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7个县情况,详见表3)。7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91.8至97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海南省7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海南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海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海南省今年提出申报的7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海南省所有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海南省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国家战略要求,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继前几年19个县实现基本均衡发展后,今年最后7个县申请并接受本次督导检查。全省推进均衡发展工作有力度、有成效、有特色。

  (一)落实政府职责,强化政策保障机制

  海南省委省政府注重顶层设计,出台了省级推进均衡发展工作的意见、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省委常委为组长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市县狠抓落实,形成了有力的领导保障。琼中县组织县四套班子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包校帮扶,定期深入学校督促指导并现场办公。二是加强经费保障。省政府出台专门意见,要求市县政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实现法定增长。2011-2018年,义务教育财政投入1073亿元,占教育财政总投入61%,年均增长10.6%,其中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占比67%,连续多年保持较大增幅,并向农村地区倾斜。三是加强督导推动。注重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坚持以评促建,强化结果运用,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仅2018年,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全年督导检查市县58次,下发35份整改通知书和63份工作预警提醒,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先后约谈了11个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保亭县下达督办整改事项1116项,并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海南省2011年以来相继实施全面改薄、农村教师周转房、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教育信息化等一系列教育工程项目,并按照“保基本、兜底部、补短板”要求,重点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受检6个县(不含三沙市)近四年新建改扩建学校437所,新增学位3.5万个,新增实验室和功能室2277间、教学仪器设备值3.9亿元、计算机3.3万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达到90%以上。琼中县将全县74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整合为60所,不断优化学校布局。东方市着力解决学校用地,通过征地拆迁为老城区学校增加建设用地23亩。三亚市海棠区建设资金投入大,学校建设标准高,90%以上校园实现了花园式、“海绵化”。保亭县为全县中小学校新建游泳池17个,新建体育运动场馆28万平方米。目前,各市县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三)聚焦农村地区,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海南省出台一系列富有创新性的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努力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一是教师补充倾斜农村。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以来,为14个市县中小学共补充特岗教师7200多名。实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由省财政承担,每年依托师范院校为乡村小学和幼儿园定向培养教师近900名。实施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2015-2017年投入省级资金1.5亿元,先后向全国引进优秀校长和教师300名,其中,75%以上安排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乡镇以下学校,在短时间内快速改善了农村地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了整体水平。二是教师待遇加高农村。在工资收入、职称晋级、专业成长、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农村教师更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偏远农村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在琼中等5个市县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在乡镇以下学校设立“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竞聘岗位316个,按岗位艰苦程度发放最多1万元的工作补贴,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工作。省财政投入11.4亿元,实施乡村教师安居工程,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3244套,在白沙等6个贫困市县试点建设乡村教师公共厨房212间。这些政策为稳定乡村教师队伍、让优秀人才“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教师培训侧重农村。聚焦农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围绕教师能力提升,设立专门培训计划和项目,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建设短板。实施“双五百”人才工程,选派8000余名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实习,置换出5000余名农村教师“回炉充电”。组织实施“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完成1.5万人一轮的全员培训。

  (四)突出区域特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海南省认真落实全面育人要求,结合本省独特的地理、区域文化,打造海南学生特色印记,提出了“健康阳光、好学上进、勤劳诚信、文明朴实”十六字主题,构建“红绿蓝”德育体系。三亚市海棠区中小学全面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培养学生“十大习惯”。白沙县部分学校与当地自然保护区合作开辟植物园,开展学生生态教育,获评“全国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保亭县广泛开展民族传统文化进校园,将本土黎苗文化、黎族织锦技艺、竹竿舞、黎族竹木器乐等引入课堂教学,特色校本课程覆盖全县60%的学校。儋州市边远乡村小学利用校园及周边自然资源,开辟“田园基地”,实施田园特色校本课程,推动劳动教育与学科教育高度融合。琼中县着力打造文明校园、民族艺术、国学、武术操、黎族原生态合唱等不同学校特色。

  (五)创新管理机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海南省全面创新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大力实施“一市(县)两校一园”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工程。东方市与西南大学开展基础教育领域全方位合作办学,共建西南大学海南教师培训基地。琼中县与华中师范大学开展合作办学,成立华中师范大学琼中附属中学,并将琼中思源实验学校纳入合作办学一体化管理。优质资源的引进,带来优秀的管理团队,带来先进的教育理念,带来引领本地教育发展的示范样板,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本地义务教育水平整体快速提升,实现“换道超车”,追赶全国先进地区水平。海南省积极探索实施联盟办学体制改革。通过重组整合,组成校际间发展共同体,以强带弱、以高扶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儋州市安排160万元专项资金,启动22所学校结对帮扶工作,实行优质学校对薄弱学校托管。白沙县创建学校联合办学共同体模式,通过教师交流、教学和管理互通、资源共享等一系列合作办学措施,以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发展。

  (六)构建扶持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公平

  围绕“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目标,海南省较早建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免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贴伙食费、校服费、学习资料费、交通费的“四免四补”政策。琼中县2016年以来累计投入68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9万人次,建立教育扶贫“一对一”关爱体系,努力确保全县学生无因贫失学。东方市投入569万元购置校车18辆,每年再投入376万元运行管理经费,保障1200名边远乡镇学生安全上下学;投入3700万元新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接收近300名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读,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儋州市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8年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2027名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就读率92%。三亚市海棠区成立14个村委会“妇女儿童之家”,在部分村委会实行“四点半课堂”,对留守儿童实施个性关爱、个性帮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实地督导检查,6个县(不含三沙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城区校额、班额依然较大。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上一些家长对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带来城乡学龄人口流动变化,一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缺,6个受检县(不含三沙市)普遍存在大校额、大班额。部分县问题相对严重,超过3000人的学校和超过50人的初中班级数量较多,择校率高于5%,最大班额达到65人。

  二是办学条件存在薄弱环节。尽管近年各地办学条件改善力度较大,但由于原有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的原因,6个县(不含三沙市)仍不同程度存在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足、校舍建筑面积不足、体育运动场地不足、学科专用教室配备不足等几方面问题。一些农村学校运动场建设不达标、不规范。少数寄宿制学校生活服务设施仍不完善。另外,一些地方前些年布局调整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不够,同时在校生规模出现不稳定,也影响了一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项目安排。

  三是教师结构不够合理。由于教师招录不及时、配置不合理,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仍普遍存在。所查6个县(不含三沙市)中,有5个县音乐、体育、美术、外语、科学、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口。部分农村学校仍存在教师队伍年龄老化现象,年龄偏大,45岁以上教师比例偏高。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在一些地方仍不够健全,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教师交流轮岗实效仍有待提高。

  四是部分学校管理水平不高。在一些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团队观念较为落后,管理意识不强,学校整体管理水平不高。有的学校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章程不健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学校档案资料不全,设备台账不清,常规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和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的水平不高。

  四、督导意见

  (一)科学编制规划,积极化解大校额和大班额

  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预测人口变化趋势,加快编制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规划,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一方面,要加快做好城镇学校增容扩建,满足新增入学需求。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政策,严把项目规划、立项、建设等审批关口,预留教育用地,确保学校建设项目“三同步”。另一方面,要提升农村学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学校标准化水平和办学水平,疏解中心城区入学压力。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遏制学生向少数学校集中。进一步做好联盟办学和优质资源引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二)补齐硬件短板,持续实施薄弱学校改造

  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重点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要对照国家和省定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保证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要建立动态监测体系和逐校、逐项薄弱环节清单,有效解决面积不达标、功能室不足、仪器设备和信息化装备配置标准不高等问题。要重点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改善寄宿制学校师生生活和学习条件。

  (三)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抓好教师队伍建设

  要实施精准补充,继续做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计划,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要认真落实“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编制统筹管理和动态调配,探索建立教师竞聘上岗和退出机制,提高教师资源配置效率,激发教师队伍活力。要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和保障制度,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要以提高教师爱岗敬业精神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教师思想观念的转变和素质能力的提升,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培养更多的“四有”好教师。

  (四)促进内涵发展,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要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课程管理、安全管理,提高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充分发挥教学仪器的效益,不断提高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要进一步改进教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打造“高效课堂”,提升教学质量。要引导学校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丰富校园文化元素,不断提升办学内涵。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控辍、质量控辍、扶贫控辍、关爱控辍等机制,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素质教育为导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夯实海南学生特色印记。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海南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